发布日期:2025-06-28 22:22 点击次数:178
严禁网络平台、商品交易市场、餐饮场所等交易、消费场所,以及运输、仓储、快递或者商品交易等经营者,为违法出售、购买、食用及利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、交易、消费的条件、场所或者其他服务。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举报电话:029-87517044、12315
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哪个股票配资平台好
发布于:陕西省Powered by 正规配资炒股官网_正规配资炒股平台_配资炒股优质平台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